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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009 留颜留颜大师,这个女人,为了被她辜负的男人,毁了自己的容颜。她绝对是勇敢的。
————《花堇》
(一)
长亭外,古道边。 晚风吹拂,天外红霞,地上红桃。 桃花开满亭外两边长道,树下落满了斑斑点点的桃花瓣,点缀着这一条依稀看不到尽头的古道。 长亭里的长椅上侧躺着一个年约四十的美丽妇人,一头刺目的白发高挽,肤色白皙,双眸紧闭。 她的一身全是青色,在夕阳照耀下轻轻晃动,散发着一种神秘的色彩。 在这么一个旷古深远的地方,一个寂寞的女人,跟这整个天地融合在一起,远方的旅人也不一定会将他们分辨出来。 可是有人会,因为亭子外传来一阵轻轻地脚步声,好似生怕吵醒了熟睡中的她。 她同样是一个女子,年约二十七八,面目纯朴,无甚妆浓,却依稀透出岁月磨难的影子,那双垂下的眼眸深处,微微闪着忧郁的神情。 她在亭外站定了,并没有再靠近,将手里一篮子刚采摘的水果放在了亭子边缘的木栏上,然后轻轻地正欲转身。 忽然传来那妇人的声音:“伤蓝,你听,远处有离别的歌声。” 那被唤作伤蓝的女子,此时向着远方翘楚,却感觉困惑,因为她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妇人“唉”了一声,转过身子来。这样一个转身,叫任何人都会感觉触目惊心! 因为她的脸上,被划了一道深深的刀痕,而且可能有些许年代了,剑痕两端都开始慢慢嵌进皮肤里。 这样一个刀痕,与她美轮美奂的面貌真的很不相配。 可是那个叫做伤蓝的女子可能早就看惯了,所以并无多言。 贵妇站起身来,手靠着亭外的一根柱子,静静地看着桃花开去的那条古道。 (二)
她看着这满眼的桃花,想起了他手指上那一朵。
粉嫩鲜红的桃花,带着春雨的微露,犹自在风中颤抖着身躯,令人无限怜惜。 他大笑一声,将那一朵桃花放予她手心,然后将她拥在怀里。 然后,另一个他,在远处静静地看着。 。。。。。。 这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不记得了。大约有二十年,亦或是十五年。 她不想去记得,然而却记得更牢,直到头发白的像冬天的雪,她还是没有忘记。 她先是依稀记起杨连的笑容,那是一种能融化心头种种哀愁的笑容,暖的像冬天里的阳光;他手心的温度传来,彷佛能带来一种安然处世的不惊。渐渐地,她的眼睛开始模糊,那另一个粗犷的男子吴错,坚毅地站在他们身后,可是却无法看透他的心里在想什么。 最后,他们都走了,只留下她一个人。 岁月依然前行,江湖依然蹉跎,只有那颗亘古不变的心依然执着,在记忆的夹缝中倔强保留着原始的情愫。 可是她也是人,而且是女人,这么多年过去了,难道她应该承受这剩下的风景? 以前她是幸福的,可是现在如果给她一个机会,她情愿不要那种幸福。 杨连开始笑了,紧接着吴错也渐渐地嘴角起笑。。。。。。 勇敢地活下去吧。 “师父,师父。。。。。。” 留颜缓过神来才发觉,她的脸庞已全部湿润。 一阵风吹来,将她发梢末的发结吹开,白发在风中开始四处飞扬。 (三)
天下叫杨门的有很多家,可是重刀杨门只有姑苏才有。
江南水轻巧,民风娇柔,但是杨门的刀法,却彰显得刚重生风,让别处的游客对他们刮目相看。 重刀杨门那把重八十斤的刀,如今被杨连握着把玩,好像对他来说,这个祖传第七代的重刀仅仅是一个玩具而已。 重刀那么重,可是杨连的人却很消瘦。他轻抚着刀身,如同轻抚一个女人的身躯,纵使轻柔但也带着几分刚硬。 今天杨连很开心,因为昨天的比武,他把西水山庄的少庄主打败了。他想着那个倔强的少年临走时不甘的表情,突然之间笑出声音来。 这应该是他献给自己婚礼的最好礼物,因为从今往后,姑苏城内二十五岁以下他是第一高手。 门外响起轻轻地脚步声,这脚步声,他从小听到大,每一个经岁月变迁而起的轻重变化,他都能分辨地一清二楚。 佳人轻推门,重刀在三分之一秒内被精准地远插进左边的刀架;而后,一个美丽的另人窒息的女子带着愠怒出现在他面前。 她全身青色,素发披肩,无甚装饰,但举手投足间流露出温婉与从容。 世间艳丽的女子多得是,但是很少能给人一尘不染的感觉,只因追求艳丽的女子,本身就说明她们对于自己外在或者内心的懦弱不安。 世间艳丽的女子多得是,杨连只喜欢留青宛如。 天底下姓留的不多,叫青宛如的更少。他可以叫她青儿,也可以叫她宛如,但从明天开始,他拥有了一个对她来说第一无二的称呼:夫人。 但是他今天就叫了。 “夫人,你来了!”他故意让眉毛夸张地展开,好给她的未来夫人一个最热情的招呼。 青宛如带着微微的愠怒,“不许叫我夫人。” 杨连赶紧上前,握起了青宛如的双手,眼睛却一直温柔地盯着青宛如。 她的双颊开始微红,挣脱了他的手,“福妈让我来告诉你,我们的婚礼服已经做好了,正叫我们去试身呢。” 他撅起嘴唇,只因他不喜那大红色的衣装,从来都不喜欢。两个人如果真正喜欢对方,那些流于形式的东西都可以撇之不顾。 只是他不喜欢,有人却喜欢。青宛如喜欢,还有一个人更喜欢,那就是他的父亲,杨啸。 9/21/2008 芳落他(恨春)是从大陆的北边冒出来的,
当时他才二十岁,
就在一夜间斩杀“一红二绿”三杀手,
一天之内血洗奢靡山庄,
据说是因为里面的一个丫鬟。
————《圆曲》
(一)
什么是世界上叫情人最伤心的事情?是相隔千里?是近在咫尺却不相识?还是分手后的落寞空虚? 这些虽然都很叫人伤心,但他们还无法真正震撼一个爱情的旁观者,因为这些事情的发生,终归都有一个结局。 而真正的伤心,有如飞蛾扑火般得璀璨明亮,也如鱼死网破得坚贞与不羁,你相信结局早已出现,但在他们的信念中,这个结局的到来,也许就是生命的终结。 世界上有这样的人吗? 有,每个季节都会有,特别是十月这样褪去炙热的季节。 风少,日照,素颜的少女们嬉笑着奔跑,他们抛弃了矜持,如同山中的野花,绽放最原始的美丽。 于是内心的寂寞化为对情郎的忠贞,就像花籽般在空中飞扬,卷向整个无边的大地。 风的那边,是漫漫的黄沙,这纯真的情愫跟狂野糅合在一起,化作一曲歌声在黄沙间跌宕起伏,风声距离成为最好的和铉: 黄沙曼舞碎漠天/
夕阳红似女儿纱/ 莫回首,只愿为了郎君空白头/ 看目中万里细无晴/ 旧影才似杯中解/ 且风且雨化做年年相思/ 疆马闻声伏地泣/ 明月掩色暗暗流/ 念来去,只盼芙蓉枯萎君踏来/ 歌声完毕,掌声四散响起。年轻的蓝衣女子蒙着薄纱,绽放笑靥,梨涡滴水。
这里是陆地的最西端,再往西,就是无边的大漠。 这是一家处在大漠与陆地分隔线的简陋旅店,门前简易摆设了几张桌子,专门为过路去西域有生意往来的客人提供方便。一大片被岁月残破的灰色纱布罩在整个店上面,更显得这家店的孤寂与沧桑。 除了食宿,年轻的女子也许是这里客人们最嗜的兴趣。 所以这曲歌声虽毫无平仄,但敢情过路的客人都早已熟悉了这个声调,所以都大声叫好。 四十岁的张胡子咧着大嘴在一旁大笑,女子朝她微怒,张胡子立做正经,五十斤的菜刀顺势而下,一大片猪骨头在肉墩上溅射开去。几个伙计偷偷笑着,但听垫肉的木板应声裂开,舌头咋开地各自忙他们的了。 “胡子叔,你少生点闷气,缺了木板,你叫我哪里去搞哟?” 这个女子口里的胡子叔大挺着毛肚子,两眼一瞪,“没了木头,找几个毛小子当垫板!” 几个聊的正欢的客人面面相觑,不知所措。但也有与张胡子相熟的,立马与张胡子调侃起来。 在这样一个荒凉到只剩下风的地方,一群有趣的人过着无趣的生活。 而女子微笑着向着店门外最东边的靠墙上踱去,她轻扶着靠墙,迷离的目光向着远方。 面前的玉芙蓉张着坚挺的绿刺,在夕阳下安静地等待着余晖。 (二)
大漠的辰光如似烟云,飞快地就这么流逝过去。
女子的眼光望着远方的远方,你可以凭歌声猜测她心中的惆怅,可是她的眼神没有透露出一丝伤感。 远方大片乌云开始飘移,除了终日蠢蠢欲动的黄沙万里,她眼前的一望无际的土地并没有出现任何一丝希冀。 蠢蠢欲动的却不止黄沙,还有几双透着奸诈阴笑的眼睛。 本来稀散的客人,却有两个个穿着白纱布的蒙面男子此时站起身来。起初低头喝酒,直起身来才现蒙面,佩刀。他们互相使了一个眼色,很快冲向女子,其中一个男子手里突然甩出一张麻绳网罩向她,然后拦腰将女子扔向背上,一前一后飞向店外,扬起黄沙阵阵。 这些动作所完成的时间不超过五秒,所以他们飞了一阵就开始互相奸笑起来,这样的速度只怕在这种荒凉的地方,只有风才能赶上他们。 可是他们错了,而且错的离谱。五个起落之后,空手的男子发现自己无法降落,因为他的双脚已经被截断,他惊恐的眼神还没完全闭上,一双筷子已经刺进了喉咙。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幕,是一个抓着一把菜刀的庞大身影从他身上掠过,然后只见鲜血自喉咙上四溅。 另外一个背着女子的看见同伙身首异处,大喝一声将女子甩出去,然后一口气提升高度,带起卷动的黄沙。 只是他没想到他撞到了一堵墙,确切的说,是一个人的肚皮。 张胡子的肚皮平常可以用来装酒,现在他的肚皮比一块石头还硬,所以男子刚撞上就惨叫了一声,张胡子把他抓起来,大喝一声扔向空中,待将落下去的时候,一双筷子不偏不倚穿进他的脖子。 不远处走来一个形容单薄的汉子,正是刚才店铺里伙计的其中一个。冷峻的容颜开始绽放轻松的神情:“胡子,好久没这么爽快杀人了。” 张胡子开始瞪眼:“杀人都是你来,我却负责抓人。” 汉子未语,他的手里抱着女子,双膝跪地,将女子身上的网尽数撕裂,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女子扶起身来。 张胡子跟汉子此时同时双手作揖,低声沉闷:“请小姐恕罪。” 年轻的蓝衣女子立定身躯,娇喘着气,笑颜如花,像没经历过一般。 “无罪无罪,挺好玩儿的。” 两人长舒一口气,搀扶着女子重新走向店铺。 那两具尸体,已经快被黄沙掩盖看不见血迹,而女子却若无其事地经过,像不曾发生一样。
(三)
她不是不惧怕鲜血,只不过曾经有一个男人,曾经用鲜血证明了他的爱,给她,那是天底下最真挚的爱情。 她始终坚信。如今也是。 他说,这个世上再多的美丽,都不是天生的。没有一番天地的千锤百炼,就没有春夏秋冬;没有蔑视一切的杀戮,就无法摧残江湖的原罪。 她不懂什么叫江湖的原罪,他也没解释。 她记得那天风大,天凉,他只单衣,无止尽地饮酒。 黄昏最后一抹殷红将他的白色染成鲜红,他英俊的脸庞透着无法猜透的线条,他最珍爱的夺玉剑在黑暗之中闪烁着光芒。 她看出来了,纵使他的双眼闪烁着坚决,却依然无法掩盖一种不舍,那是对她的不舍。 所以她满足了。他心里有她,纵使再远的远方,她都会等待。 她回屋拿了一件衣服披在他身上,然后握起他的手,注视着他眼睛里的深邃,让他无法逃避传来的温柔。 “我要去见一个朋友,一个很好的朋友。”他只说完这句话,天色墓地黑来,大地一阵凉意。 她没说话,只握着他的手。她希望一辈子都握着,这应该不是一个奢侈的愿望。 然后,他走了。她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黑暗之中,双眼涌动的泪水,硬是没有掉下来。 因为她记得他说过的话:我喜欢你的笑容。 所以她笑,她不哭,是因为她想用笑容化解他心里的寂寞。 那年,她叫芳落。他叫恨春,江湖人称恨春公子。 (四)
芳落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一个阳光盛开的春天。 她只是奢靡山庄的一个小丫鬟,自十二岁就被卖到山庄内侍奉里面的小姐们。 她已经记不得父母的容貌了,也记不得那几年是如何经历过来的。因为她知道,要想快乐,就一定要忘记过去。所以她忘记得很快,譬如昨天她不小心摔碎了小姐的玛瑙杯子后被小姐抽了几个巴掌,譬如里面供养的那些恶狼们每每有机会就占她便宜,这些她总是忘记得很快。 一个人,总不能期待别人能施舍多少,但不能因此而放弃希冀。 她最喜欢的事情,是小姐叫她去山庄门口照料花草,那样她就可以仰头呼吸着阳光的厚重的味道,享受一个人的自由时间。 大门离她只有几步之遥,但是她知道,她离真正的自由还很远。 奢靡山庄由贾爷主管,据说贾爷的哥哥在京城位高权重,而贾爷也倚靠着他的人脉在山庄内笼络了一大批武林好手,专门为他哥哥培训特殊人才。至于他们俩干的好事,坊间一直有谣传,是专门致力于为朝廷清理罪孽余党,也因此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如此将近几十年,奢靡山庄在当地势力庞大,无人敢惹。 奢靡山庄门口那条直通街市的大道,闲人都是绕道走,几乎从来人敢直接踏上去,除了他。 芳落其实已经不只一次看见过他了,因为他的奇怪,她这几天在修花的时候一直观察着。 他的头发蓬乱,身上的衣服破碎不堪,他喜欢直躺躺地躺在路边,不顾行人的指指点点。虽然没有碗,倒也有好心人丢了几个铜板给他,不过他都丢进嘴巴吃掉了。 看来这个乞丐饿地不轻,而且笨地要死,所以他不知道铜板是可以买肉馍馍吃的。 刚开始芳落也没多大注意,那好几天了,她都在下午透过墙壁上的镂空雕花里看到那个傻傻的乞丐将一个个铜板丢进嘴巴里。 她忽然觉得好开心,笑颜如花,扑哧的笑声传到了乞丐的耳中。 她看见乞丐朝她看了一下,却感觉到他眼睛里的寂寞与空洞,而后,乞丐就冷冷地转过头去继续睡大觉了。 自那几天,她总是会把午饭剩下的馍馍头藏两个在身上,然后趁无人看守的时候扔到乞丐身边。乞丐每次拿到馍馍头都不会吃进肚子里,因为他把馍馍头都丢给路边的小狗吃了。每天都是如此,但乞丐四脚朝天的位置,却越来越朝芳落的花园近了。 终于有一天,贾爷的轿子自京城回来路过那,他手下几个大手将乞丐打了一顿。 她看见乞丐的嘴里都是鲜血,但却并没还手,也没出声,而有意无意地朝着惊恐的她瞥了一眼。 隔天的时候,她透过镂空的墙壁看过去,乞丐依然躺在原地。她的馍馍头还没扔出去,手却已经被一直铁爪抓住,那是铁爪的爪。铁爪是个肥胖的汉子,却生就一副鹰爪一般地手。他的爪子朝着她的胸部摸去,她却无法反抗。 她跪地求饶,让铁爪不要告诉小姐。铁爪眯着小眼,抚摸着芳落的脸蛋:小婊子连乞丐都喜欢,果然是一个茅坑里的屎。 芳落轻声抽泣,突然听见山庄外面几声响彻天空的惨叫声。 (五)
铁爪走到庄外的时候,那几个被他派去揍乞丐的人已经全部被削断了双腿躺在地上呻吟。 乞丐依然半咪着眼睛躺在地上,全然不顾那些鲜血染尽了他的破碎衣服。铁爪气地牙瞪瞪响,但他并不是一个笨蛋。他看不见乞丐手里任何的武器,而那些残余的双腿,很明显是被利器所伤。这里除了乞丐再也没其他人了,因为人们都四散而去,要不是奢靡山庄内开始出现吆喝与嘈杂声,铁爪都能分明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声。 他的那些弟兄,虽然平日里懒惰成性,但也不至于在短短的几秒内就被一个乞丐所伤。可是事实摆在眼前,他不得不谨慎。所以他等,他等庄内的众人聚集了再出手不急,说不定一举制服了乞丐,还能博得贾爷的美赞。 一声哨子响,鸦雀无声。人群开始分出一条路,一个锦衣男子徐徐而来。他的右手握着一根长约三尺的棍子,棍子全身镀金,在太阳底下黄灿灿地闪着金光。他的身后,一左一右分别是两个老人,眼睛矍铄,白发苍苍,走路生风。 铁爪看见锦衣男子马上点头哈腰跑去作揖。锦衣男子一挥手,奢靡山庄八十六号人分成几排站定无声。 他们手里的武器奇奇怪怪,有刀,剑,叉,棍,当然,暗藏的还有一些暗器。 这么多人面对一个乞丐,优势是十分明显,所以人群中不乏偷偷的暗笑。但锦衣男子面部依然冷峻。捍卫奢靡山庄的权威与声望,不容有失。 他的手轻轻一挥,立马有四个持刀男子首当其冲。马家四少,四把羊骨刀,每一把都沾了无数人的鲜血。 所以他信任这四个人,至少应该能试探出这个乞丐的深浅。 但是他错了,四个人刚冲进乞丐身边一步之遥,乞丐一个空中翻身,只见一道刺眼的光,马家四少就成了马家死少。 锦衣男子一惊,因为他根本没看清楚乞丐的出手。就那道光闪起之时,至少包含了刺,砍,削,收,而且是能致四个人以死地。就凭这点,就连奢靡山庄贾爷也不敢自负有这身手。 可是贾爷不在庄内,而他,作为山庄内第二把手,必须要承担这个责任,去捍卫山庄的荣誉。 他是这么想的,正因为他有这种想法,所以他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他吹响了哨子,奢靡山庄八十二号人,像潮水一般冲向乞丐。 (六)
锦衣男子的眼光被黑压压的人群所掩盖,他的心里开始洋洋得意,管你是什么高手,这么多人难道还杀不死一个人。 可是这个世界上总会有意外的,有时候胜券在握,却往往输地很惨。 八十二号人,冲到乞丐身边五尺的地方突然像碰到一堵墙再也无法前进,而乞丐已经亮出了武器,他的手里握着一把猩红的剑。 乞丐的眼睛开始炯炯有神并且弥漫起令人不寒而栗的杀气,一声嘶吼自他口中爆出,猩红的剑气直冲天齐,然后他向左右四周急速的挥出,所到之处尽是折腰断臂断头,鲜血在盛开的光线下四散逃亡,终混合在一起被人践踏。 这一波攻击,已经让余下的人群开始恐慌,他们都睁着惊恐的眼神望着乞丐手里的剑,然而当他们凝视着那把剑的时候,一阵光晕似乎自剑尖冒出,袅袅地钻入他们的鼻子,他们的头脑里开始被一阵麻木所堵塞,四肢开始出现麻痹,等他们重新清醒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上突然出现了一个个涌出鲜血的血洞,然后他们想张口大叫,却发现已然无法出身,因为这是他们生命的最后时刻。 锦衣男子看到这里,浑身也气得开始发抖,他止不住地大喝叫手下人再杀向乞丐,但已经没有人敢,而且,人群开始四散逃亡,庄内外,到处都是凄厉的叫声。 可是乞丐此时眼睛开始现出血丝,人群的逃亡,更加激励了他的杀性。他朝向锦衣男子走去,锦衣男子握着镀金的棍子,他向上前,但被身后两个老人拉住,两个持剑的白发老人。 他们一左一右,步伐却一致,连手势都一样。 可是乞丐没有止步,他依旧朝着锦衣男子走去。可是那两个老人不会让他过去的。他们突然做了一个很奇怪的姿势,其中一个居然跳到了另外一个的头上,本来身形高大的他们现在变得更高。 “草木老人?”乞丐终于开口了。 那两老人先是一惊,然后阴测测地说道:“既然知道,何来寻死?” 话音刚落,乞丐的剑已经刺到,他的剑很快,可是他无法在两把剑的上下防守中突破。草木老人的剑很快,两把剑快上加快,所以乞丐才后退。草木老人一上一下向乞丐压去,突然乞丐一个纵身退去,剑自上空向前劈开一道剑气,然后转身回旋踢向那道剑气。剑气一分为二,草木老人也只能一分为二。他们一个向后一个向上,原以为可以重新相连,但乞丐的剑已经在他们喉咙上划过去了。 草木本不分离,却依然被生生隔离。 锦衣男子双眼圆瞪,却无法做出反应,他唯一的反应就是逃。 所以他狂奔,可是没等到奔出一半,他却发现自己一个踉跄颠倒在地,因为他的腿已经没有了。他回头想看看发生了什么就见一道红色的光射来,接着是一片嘶嘶发声的红色瀑布。 他的棍子滚落地上,棍子里跌落出来一个黑色的烟火状的东西。可怜他死到临前都没有将贾爷召回来。 那些躲在远处的乌合之众,此时见到锦衣男子身首异处,有的开始哭喊:“贾二爷死了,贾二爷死了!” 他们以为乞丐不会杀人了,可是他们都错了,今天是乞丐三十天杀戒的重启日,他今天就是死神。 三十天前,他把“一红二绿”的头颅切下来,只因为“一红”别残红因为他的落魄相吐了一口吐沫在他脸上。他只花了一分钟不到就将他们杀了,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而现在,他就像一个专门猎杀兔子的猎人,凶残地将最后的残喘消灭掉。因为他觉得,这个世界需要这样的暴力将所有的罪恶都洗清楚。奢靡山庄,八十二号人,变成了八十二条死尸,不包括那些园丁,更不包括她。 (七)
当然不应该包括她,因为她的那双眼睛。 这几天来,他偶尔会跟她的双眼交错,那是一双与众不同的双眼。 他在那双眼睛里,看不出一丁点杂质。而这个凡间的女人们,透过他们的双眼可以直视她们的贪婪,疲倦,卑微,强势,忧郁,从那些眸子里折射出来的光线,他可以透视她们的灵魂,每一种灵魂都象征着一种她们别样的生活。 可是这个女孩子不一样,她是诺大一座山庄的地位卑微的丫鬟,整天受人凌辱,可是她的眼睛里没有憎恨,没有疲倦,没有卑微,只有一种乐观的光芒,那么纯洁天真善良,直透人的心底,好似一块柔软的布将他心底充满杀气的刀刃紧紧裹起来。 他只见过她几天,可是他相信,他偶遇她,是上天对他的恩惠。 上天从来没怎么对他好过,自小被亲身父母像狗一样扔进皇宫,少年时被奸人逼迫进行宫刑,就算同行的太监也对他拳打脚踢,只因为他们都羡慕他的长相。那个蒙面的黑衣人,他口里的“师傅”,总是在夜黑风高时调教他武功,然后用更厉害的武功残打他一顿。 所以他发誓,他要杀尽天下所有他看不顺眼的人,上天这么对他,他必定要转嫁给别人。 可是他不够无情,只因为他遇到了她,芳落。 他走向芳落,冷冰冰地看着眼前这个不停颤抖身躯的女子。 然后,她的眼睛朝他望去,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看过她眼睛里的杂质,那就是恐惧,而这,是他给予的。 人从一出生,本来无一物,所有的喜怒哀乐,归根结底都是旁人给予的。 突然之间,他的心里很内疚,他觉得对不起她。 所以他一把将她抱起,然后旁若无人的走过满地鲜血的山庄。 那是他第一次抱女人的身躯,他只感觉到柔软无骨,夹杂着淡淡的清香芬芳。 那时他就决定,这一生,一定会保护好这个女子,让她过上安定的日子。这是他唯一能做的。 (八)
那之后的几年,芳落就这么一直跟着他。除了他的名字叫恨春,其余他的身世一概不知。 他说,他恨春天的美丽,只因为这种平和的美丽更让他觉得自己更孤单可怜。 她只是笑笑,回头想起自己的名字叫芳落,原来竟跟他的名字还挺搭配,既然憎恨春天,那么就让芳华落地。 他为了她杀了许多不想干的人,即使路上朝她无意间看的人,他也会杀。他说,他要去除江湖的原罪,只有去除掉这些原罪,江湖才会安定。 抽出的剑无声,可是溅开的血却嘶嘶声响,一直溅到她的脸上。 她数着他杀过的人,这些人基本都是为她而死的,她默默的为他们祈祷,希望他们来生更加安宁。 然后,她继续随着他东飘西荡。她不能离开他,因为他说,他喜欢她,如果她离开他,他会杀更多的人。而且,她也已经是无家可归。 可怜的丫头厥着嘴,委屈的脸庞在春风里化作一副画,他没有亲她,从心底内,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可爱的丫头开始爱上换上一身白衣的他,她经常会偷看他练剑的时候,在白云底下,青山顶,流水旁,鲜花侧,形影孤单的他,始终有这么一个女子相伴。 她只抚摸过一次他的剑,它叫夺玉,全身猩红,透着隐隐的杀气。可是他很生气,他说,你不该碰。她见眉毛耸起的他声声严厉,扑哧一笑。可是她没有见过他笑过,她不知道,恨春自出生就没笑过。 她开始渐渐对他的杀戮麻痹,也渐渐觉得他说的话很有道理。那是因为有一次她的一念仁慈,差点他就死在其他人手里。那时她大哭,这个世上的人,为什么那么虚伪不计人情。有时候善良,偏偏换不回应该有的回报。 她不知道这条路还要走多久,但只要她不死,他的剑不死,他就会一直走下去。 可是她错了,当他碰到怜花,那个传奇一般的男子,恨春居然停止杀人了。 她没有问原因,因为她觉得那未必是件坏事,只要他在身边就行。真正的安全感,并不是以暴力来维护的。 在与怜花的邂逅之后,江湖就把他们俩并称为“双童”,尽管这个称号与他们不符,一个嫉恶如仇,一个无视是非。 (九)
恨春杀了很多人,所以他有很多仇人,每一个都想至他于死地。 所以芳落随着他常年东奔西跑,他们的住所一般都是偏僻的深山或者小镇。 她记忆中最深刻的住所叫听雪小筑,座落在一个荒远小山深处,是他们偶尔发现的,应该是打猎的农夫早些年就丢弃的。 那天刚好是冬天,天空下起漫漫大雪,所以她就取名叫听雪。她本就是一个心灵手巧的女子,去小镇买了些装饰布条家具,再兼将小屋打扫干净,一个临时归宿就这么安置好了。 在小筑的那几个月,是芳落感觉最踏实安稳的日子。因为那段日子恨春很安静,除了整天野外打猎练剑,并无杂事。她还可以去镇上跟那些大婶大妈们唠家常。 可是她知道,他们不会在这里长久,只是离开的时候,比她想象的还要快。 她记得那天风大,天凉,他只单衣,无止尽地饮酒。 黄昏最后一抹殷红将他的白色染成鲜红,他英俊的脸庞透着无法猜透的线条,他最珍爱的夺玉剑在黑暗之中闪烁着光芒。 他说,他要去救一个人。 他不说,她也知道是怜花,他的朋友,就只怜花一个人。 她没说话,只握着他的手。她希望一辈子都握着,这应该不是一个奢侈的愿望。 然后他身后突然出现了几个人,为首一个长着满满的大胡子,手提一把大砍刀,他后面站了几个蒙面的汉子。 她怯懦,不知道要发生什么。他说,这是他以前出生入死的兄弟,信得过。 然后,他长长地看了她一眼,叹息了一声。然后,他走了。 她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黑暗之中,双眼涌动的泪水,硬是没有掉下来。她看得出他眼里的不舍,但是她不会阻拦,因为他相信他要做的事情是值得的。 (十)
起风了。 大漠的大风很大,可以狂卷一切,也可以吞噬一切。 芳落依旧轻扶着靠墙,迷离的目光向着远方。玉芙蓉张着坚挺的绿刺,在狂风下也近乎开始摇动起来终于忍受不住外界的摧残。 大风将她的面纱吹走,这个女子,白皙的脸庞,硕大的双眼,一头长发被发髻扎起。几年过去了,她没想到自己也会些许苍老,虽不无伤感,但她知道天下没有不老的红颜,既然如此,又何必去哀怨那些人力无法做成的事情? 她总是这么乐观,如同她相信恨春有一天终究会回来的。 张胡子没有告诉她答案,皖城四杰也没有。这几个当初受命恨春的汉子,尽然甘愿与一个陌生女子隐居大漠,放弃他们原先的生活。她猜测,大抵这些人欠了恨春很大一笔账。可是这个天底下,欠账还钱的已经不多了。她虽然无甚见解,但也觉得这些人可以称呼为汉子。 张大胡子见风势不停,忙叫芳落进屋内。当年叱咤关东的狂刀,虽然没了那把大砍刀,但菜刀拿在手里也可以挥舞地虎虎生风。 张大胡子喊了三声,眼见芳落毫无动静,叹息一声地走向她。他的眼睛顺着她的目光向前看去,“小姐,这里风大,你先进去吧。” 芳落转过头微笑地朝向张胡子,“你不觉得他会回来吗?” 张胡子使劲点头,“会,会,不过今天也许不会回来......” “都快一年了,他应该要回来了。”芳落的身子朝向屋内,可是她的眼睛还是不舍地望着东边。 狂风似乎就从东边起来,像一个硕大无比的螺旋一直在天边吹着号角,发出一阵阵的鬼哭狼嚎似乎要把天与地撕裂开来。 突然,螺旋那里出现了一个小黑点,慢慢地在向这里移动。大漠虽然地偏人稀少,但隔三差五总会出现来往的客人。 芳落凝神望去,他希望这次的黑点,是他心里的人出现了。 风势渐弱,那是黑夜已经开始慢慢降临,明月开始稀释成一条圆圆的边,像一把锃亮的弯刀悬挂在半空。 人影渐渐向这里蹒跚靠近,直到走到小客栈附近的时候,芳落才看清楚眼前这个人。 (十一)
一身被黄沙浸染了的白衣,一道刀疤,一把猩红的剑。 可是他不是恨春,恨春没有来。 现在不是春天,他怎么会没有来?也许是他留恋外面其它多彩的季节。 男子将夺玉轻轻放到芳落手里,他的眼神疲倦,旅途劳累,身形兼倦。 可是夺玉剑依旧在暗夜下闪着微红的亮光,仿佛正在汲取着上空那轮奄奄一息的月亮的精华。 芳落无声地接过剑,她认识眼前这个男子,当年他如恨春般嫉恶如仇,却让恨春止住了不归之路。 “他呢?”芳落颤抖着声音,张大胡子瞪大了眼睛望着夺玉。 “他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不会再来了。” “远,是哪里?” 男子无语,他看着芳落,竟然发不出任何一丝声音。他知道,芳落已经知道了这个地方,但是她还是要问。 他无法说出那几个凝重的字,因为他的心里,又何尝不伤心他的离去? 可是他的心里对芳落有一种无法诉说的罪恶感,毕竟恨春的死,跟他不无关系。 他挥了下身上的尘土,望了下身后,欲转身离去。 “你不坐了?”芳落突然微笑地朝着他。 “不了,我要去一个不远的地方。”他的眼睛,始终没有望向芳落,只因为她佯装的微笑,让他心里更难受。 眼前是无尽下降的黑,一直将他的心凉到透底。 可是他必须走,有些离别,是因为不想造成更多的伤害,包括他自己。 他重新抬头望了下天上的明月,风却已静止。他要做的事情已经完成了,可是还有更多的事情要去做。 芳落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却依稀想起了另外一个人。 她没有哭。是因为她坚信,很远的地方,总会有一天到头的。 他却哭了,一路上,在没有月亮的天空下。 于2008/12/21 墨尔本 TO: C 12/22/2007 花堇(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于2008/09/21 墨尔本 2008.12.27解密:生灯节,意圣诞节。07年圣诞很孤单。今年很好。 12/2/2007 多雪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于2007/12/22 墨尔本 2009.1.1解密:元旦突然想起多雪。多雪,英文名音译;蓝冬,忧郁的冬天,12月的墨尔本,不算冬天。 8/27/2007 迟青
配图制作:进(影音休闲中心) (一)
也许你会厌倦千篇一律的风景,会厌倦从始而终的平淡,但有一种东西,它不会因为这样的世俗眼光而变得迷离或者叛逆,那就是寂寞。 也许你会说,你看惯了怜花的寂寞,会因此而产生逆反,这样的男人,本就不应该活在世上。他的一袭白衣,只不过是他用来蒙蔽内心的工具,他的颓废的眼神,已经将他自己赤裸裸地剖开了。 然而怜花始终还是要活下去的,不仅仅因为他的故事,还不到结束;而且,这世上的人,大半还是浑浑噩噩的活着:日落,日出,睡觉,醒来,如此简单又令人不齿,那么又何必追究怜花? 夜是死一般的夜,花开又花落,江湖几重重。 纵使有太多的伤心事,也无人诉说,更不知从何说起。 伤心这个东西,本就是很难深究的。男人为女人死去活来,流水为飘落地上的落红伤心不已,恨不得携落红奔向远方尽头。 而对于怜花,他连自己都说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伤心。也许伤得多了,心就会麻木,对于黑夜就没那么多的反感。 因为只有在黑夜,灵魂就像死了一样,也就不会顾及人间那么多的唏嘘,也就可以尽情地让流下的泪灼烧脸庞,再被黑暗吞噬。 而热泪流过伤蓝留下的刀疤,更把怜花的心烧的滚烫而炙痛。 人说愁大师可以医治百病,将死人救成活人,可是有一种伤,他一定治不好,那就是女人留给男人的伤。 所以怜花不再强求,很多事情,都是随缘,强求不得。 他决定留下那道脸上的刀疤,他决定不再清洗身上的白衣,他决定不再刮胡子不再洗脸。 这是一个不好的开端,当他这样想的时候,才发觉嘴角多了一颗滚烫的泪。 求木山的这条傍山小道,蜿蜒上百公里,路上行人稀疏,除了那无忧无虑的虫鸣以及天上斑斓稀疏的散星,就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寂寞。 怜花必须前行,恨春托付给愁大师的遗愿,是他心里的痛。还有那个要置他于死地的神秘组织,他必须要去查清楚。这一切,虽然繁琐,却也使得他觉得有事要做,平白填补了他心里的空虚。还有,伤蓝,这个被他辜负过的女人,总算是安定了下来。 他在九月的夏天,抹了一把滚烫的泪,轻轻地走在九月的天空下。 (二)
九月的天空,到处弥漫着炙烧的味道,仿佛花草般的妖艳盛开,也全是为了堆积怒气,好让上空的那轮大盘子,经年消耗着江湖。 而地域越往南,水蒸气越发地稀少,当怜花跨过那条蜿蜒全国的大江,他的眼里遍到处充满着生机。 他不知道这一路跑死了多少匹马,只知道,他的确对不起哪些死去的畜生,所以,每匹马死后,他都会为它盖上泥土,插上鲜花,好让来生的那些可怜畜生们,不用再为人服务了。 这里离南海还有多长的路,连怜花自己都不知道。 不过他知道,那里有他要找的人。因为在稻花镇上的那个刺客,在他身上留下了一把剑,那把连同恨春的夺玉一起的剑,经由愁大师的鉴定,正是产自南海破浪观音。 这是怜花查清楚事实真相的第一步,而这个真相背后隐藏的秘密,究竟有多深,他也不会去想。 因为世人往往思考地太多,所以才自生烦恼,往往眼前的事情还没得到解决就想着如何去解决另外一个事情,所以才破了眉头伤了心。 南方的鸟语花香,毕竟不像北方的雄浑,更像小女子般的嘤嘤戚戚,即使万般壮志都在这一片天然浑成的世外消散地无影无踪。 如果以后,找到一个能过一辈子的女人,他一定会带着她来这里,在某处深山,建一所小房子,房前摆设花草,屋檐悬上风铃,门前更有细流吹着落花片片,与他的心一起飘向远方。 怜花不自觉的想着这些,嘴角开始洋溢着经久未现的笑容。 多美的笑容。连路上的行人,都不禁被这烈日下童稚的笑声引得讶异连连。 他们也许不会知道,这可爱的笑容背后,深埋着多少的悲伤,就算用整个四季的时间都未必能理解那些悲伤。 然而行人间的窃窃私语,也会常常透露出一些不经意的消息。怜花一路走来,听到了无数的琐闻,大都是说一个叫断秋的人,为了一个叫迟青的女人,居然要与那个女人的未婚夫决战于某个叫傲镇的地方。 那个可爱的侠客,如今居然会做这样的荒唐事,怜花也想去看个究竟。毕竟,断秋在稻花镇上也救过他一命,而且此人本性不坏,武功奇特,是值得结交的朋友。 通过向路人的打听,怜花知道去傲镇的方向与去南海的方向一样,所以他决定在傲镇停留片刻然后再赶往南海。 当下,夕阳开始西下,落日余光扑满整个大地,到处跳动着抖动的层层色彩。怜花拔出酒壶,拍了下身上的马儿,一路带着风尘远去。 (三)
怜花到达傲镇的时候,应该算是大陆地区正当炎热的时候,然而傲镇范围内气候却不冷不热正当适宜。 怜花下马,看见傲镇门口竖着一块凹凸的巨大坚石,巨石上中插着一把大半没入的剑,徒留剑柄在外!看剑柄的腐朽程度,应该有几十年的辰光。巨石的面前,许多江湖人士驻足流连,大家都在议论纷纷,好似他们也都刚来这个南端的偏僻小镇。 要不是为了断秋,只怕这辈子怜花都不可能来到这样的地方。 既来之,则安之。且把手中良马交给进镇第一家酒馆的小官,酒馆名曰:傲剑。 好冷僻的名字,却偏偏给人暖意,因为怜花闻见了酒香。 怜花着一身邋遢行装,头发散乱,那身白色长袍,都已经被一路上溅起的泥泞涂的半是黑半是白了。 然而酒馆内的小二一眼看见怜花进来并没有露出鄙视的神情,面带微笑,鞠躬地请怜花进馆。进门遍是酒香,茉莉香。 没等怜花坐下,小二便头头是道地介绍起馆内的茉莉花酒,怜花微笑着,叫小二提了两壶过来。 个把月的在外奔波,怜花只觉疲惫。然几口酒下肚,那阵阵的困意才渐渐地舒缓过来。杯在手心渐暖,飘起的余香,借着窗外逃来的几缕细辉,酿成一组似醉的云朵。 只是想到断秋,怜花就无法让自己在这样的安详中自得其乐。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见到断秋。因为他必须赶往南海找破浪观音。 当他这样想的时候,酒馆内突然安静了些许。因为前门突然多了一个美丽的女人。 当然,很多这样的时候,怜花只不过是忽略了美丽背后的陪衬,就如同此时,美丽女人的身边尽管有着一个穿着雍容的公子,却依然无法让怜花转而忽略掉这样的美丽。 也许,怜花自始自终都是个俗人。只是他眼里的美丽,如同长在深山上的鲜花般的安详与静谧,淡香扑鼻,你永远不会讨厌这样一种美丽。 这个女人就带给怜花这样的感觉:面若紫兰,眉目清秀,双眼散发着淡淡的微笑;淡红素衣,长发批肩,发顶别一朵野色菊花。 酒馆内突然间的安静,与那些江湖人士遮遮掩掩的偷窥大有关联。突然后堂急急忙忙跑来一年约五十的素衣老者,向那女子深深地鞠了一躬。 女子轻启朱唇:“我爹爹需要的茉莉花酒五十大桶,希望你明天之前能给我们送来。” 那位老者只是唯唯是诺,并不敢抬头,“是是是是,小姐要的东西,小的不敢怠慢。” “那就好。”女子收起如鹦婉转的音色,便自门口轻踱出去。后面那个年约二十的男子,却急急地追随而去。 半响,酒馆内由沉静而突起的嘈杂声四起,都在纷纷议论着那女子。 而额头满是汗水的老者用手指头放在嘴边“嘘”的一声,却仍然不见声音的降下,摇头而自门外去。 怜花依然不紧不慢的抿着酒。就这片刻,他突然对这个地方产生了一种油然而生的舒服感。 舒爽的天气,美丽的女子,平和的风气,让他看见了江湖之外的一些宁静。 然而,这真的是江湖之外吗?有些时候,也许人在江湖,却不知身在其间而已。 (四)
九月二十。 断秋应该会在今天出现吧,怜花心里喃喃地想着,是因为很多傲镇的人都这么地讨论。 他们说,今天是傲镇主人傲大将军的生辰日子,也是他女儿与未婚夫杀天订婚的日子。然而就是出现了个断秋,才让事情变得更有戏剧性。因为断秋喜欢傲大将军的女儿,所以他要与杀天决斗。 一斗定生死,生死定女人。 换作几年前的怜花,或许他会觉得这种行为十分地刺激,因为那时谁都是年少轻狂,纵使剑下被封喉依旧笑破江湖路。 然而经过那么多的往事,他突然觉得这种行为很可耻。所以他要阻止断秋。 他心里,更想看一下是哪个女人,会让断秋失去理智,竟然公开要追求一个有未婚夫的女人。 当他这样想的时候,那个傲剑酒馆里的女子突然在他心里浮现。 她是个美丽的女子,但并没有美到让人失去理智。只是他又转而一想,这世上的感情,本就是没有道理可言的。如同当年,他与长歌在一起的时候,眼里始终是无法再装载着其他女人。 此刻的怜花,正坐在镇东南一隅的露天茶房,房顶只有一些薄草皮盖着,却别有一番情调。 然而,开始下雨了。 雨来的时候,如同少年奔马,踢踏声不断,将往事践踏于脚下,决裂般的无情。 然而雨中夹杂着风声,遥远的地方,有一种响亮的宁静,你可能看不见,但却能感觉到这种天地能量的无所不在。 草皮太薄,游客纷纷走散。 怜花依旧坐着,喝着浸满了雨水的茶水。 门前小官不敢支声,只因为他看见了怜花脸上那条狰狞的刀疤。 怜花不走,是因为这里,将是通往决斗场所的最后一站。 拐过北面的街角,就是傲镇主人傲大将军的住所,而决斗马上就要开始,断秋一定会经过这里。 怜花也想趁此机会结识一下傲大将军,或许能够得到一些南海的消息也说不定。 碎花传来断裂的声音,天空弥漫着伤痕,因此才有那么多孔掉下这一滴滴的雨。 怜花不再喝酒,他闭上了眼睛,用心倾听着这满天的细密,突然他的心里出现了一种沉闷,那是一种刚性的侵袭,这种感觉如同一个人出现在一个不该有的地方。 是的。断秋来了。在很远的地方,怜花就能感觉得出断秋来了。 这不是杀气,因为它比杀气多了一种肃穆与庄严。 (五)
他的脚步缓慢但有力,每一步都似乎迎合着这天地之间的哭诉。 天若知道断秋心里的伤心,那么这个世界也许早就被淹没了。 他从雨里走来,却让怜花感觉到,他只花了很短的时间就从雨的那头走到雨的这头。 黑脂刀无鞘,别在断秋的腰间,而他的手紧紧握着黑脂,流着水的手。 “你怎么在这里?” 断秋走近怜花的时候,怜花才注意到断秋的表情木讷,两眼空洞。 纵使他的皮肤雪白,也无法掩盖住他身上流露的黑暗气息。 “是江湖告诉了我你的消息,而我顺便也要去南海,所以...”怜花看得出断秋对他的到来不是很开心。 断秋横眉,“如果你是想来看好戏的,那你就错了!” “呵呵,我自己的戏还没演完,哪有时间顾及别人的。我是来救你的,因为我欠你一条命。” “救我......"断秋喃喃,眼神开始散发着迷离的灰光。 “因为你的表情告诉我,你必败。”雨水扑散在怜花的睫毛上,涌向伤疤。 断秋无语,因为他明白,怜花说的都是真的,即使他有时候真的不承认,但爱上一个人之后,那种揪心的伤痛已经消磨了他武斗的勇气,而只剩下软弱无力。 “你走吧,今天谁也救不了我。”断秋还是微微地应了一声,慢步向镇中央走去。 他的手颤抖,怜花却感觉到,他内心的悲伤比他的脚步还要重的重。 怜花无语,他只是保持一段距离跟着断秋,他不想这样一个人就这样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只因为,他是从前的他。 (六)
傲镇中央大擂台,大雨倾盆,围观聚众却不肯散。 远远便有人喊,有人来了。 于是密密的人群间自动闪开一条直直的通道,通向擂台。 断秋还是慢步,他的手攥紧了黑脂刀,仿佛刹那脱离黑脂就是他生命的消逝。 擂台右侧,锦衣男子闭眼养神,周身环绕白账,雨水却滴水未进。 怜花认得他,他在傲剑酒馆里见过那个男子,却无法给他深刻的印象,除了那天对待女子的唯唯诺诺。 然而,他现在已敢肯定,这个男子,必定是杀天,也就是迟青的未婚夫。 那么,在傲剑酒馆的那个女子,也必定是迟青了。 怜花想到这里,一切在他脑里变得清晰异常。 只是他已无法阻止断秋,因为此时断秋已经跃上擂台,像孤独的鹤立于长空,无人喝彩。 这是一场结局早已注定的擂台,因为怜花感觉得出,断秋根本就没战意,而场下的乌合之众,大都也是冲着于决斗无关的东西才来。 杀天半响才睁开眼镜,“你来了。” 断秋没应,只因为他的眼神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东西。 “你别望了,她不会来的。”杀天冷笑。 断秋无语,紧攥的手掌似乎要把自己的骨头都断裂了。 杀天账内的燃香已快烧尽,那代表着他们的决斗就快开始! 怜花已经做好了中途出手的准备,至少他要保住断秋的命。 一张纸条悄然塞在怜花手里,脸上涂满泥巴的小孩对着他咧嘴傻笑,并用手指指向一个地方。 怜花开了下纸条,狐疑半刻,但还是顺着小孩指的方向挤出人群。 他越向前走,就越感觉到杀气,然而一股好奇心使然,他毅然推开面前的这晒塔门! (七)
黑!无尽的黑! 这样一种黑,就算点燃了烛火照地满堂红,你都不会忘记这种黑的存在! 然而烛火真地打开了,仿佛四周有几百个人同时点燃了烛火,怜花感觉到瞬间的刺眼,左手拧紧了拳头。 原来这是一个很宽阔的大堂,正中一张长方形圆桌,四周围全是凹凸不平的墙。 只见一个身穿铠甲的老者坐于长桌一边,悠然地抿着茶壶。怜花不禁多看了两眼老者:银发须眉,骨骼坚挺,双眼炯炯,只要看一眼,就能感觉地出这个老人很特别,像是经历过沙场血战而归的英雄。 “坐。”老者微笑。 怜花走向长桌另一边,悠然坐下,那里有一杯等着他的茶。 还没等怜花完全坐下,银发老者便娓娓道来:“昔日我祖先傲青天承皇命,于中原北上,绝杀游牧大汉八百人,于是皇帝御赐这块地方做为对他的赏赐,因为傲帝有着一个从小就流落南方的孤苦童年,皇帝御赐他这块地,是希望他能发扬帝国的雍容气魄,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人间乐土。”老者突然停下,怜花却津津有味。 “继青天之后,傲白将军带领靡下三百,直达西域击破苗疆叛军,大战七天七夜,靡下三百,战尽八十有二;傲月公主,作为第三代传人,领命于南海大战南海剑派,虽然两败俱伤,但当时的南海第一剑手,后来在傲镇的决斗中输给了傲月自尽身亡。直至我第四代,虽然无多战斗,但我自认平生光明磊落,也很好地继承了傲镇的使命。” 话到如此,老者将面前的茶一饮而尽,眼睛开始湿润。 怜花冷笑,“你约我来,只是为了讲故事给我听么?” 老者依旧黯然,一声长叹,“今天,我不得不做一件违背我良心,也违背整个傲镇良心的事情。” 他突然蹬身站起,魁梧的身材在影影绰绰下更显伟岸,手里却多了一只长矛! 继而老者悠然叹道:“这跟追心矛,只历代傲家大将用的武器,杀的每一个人都是该杀的,没想到,今天我却要用在一个我不想杀的人身上。” 只见怜花将面前的茶水一饮而尽,抿了抿嘴站了起来。 老者微惊,“你不怕有毒?” “为了这么一个真诚的故事,我也要享受这杯茶。” “好,哈哈,哈哈。”老者开怀大笑,“为了你的真诚,我也告诉你一些你本不应该知道的事情。第一,傲镇有高手四十余,如果全部召集,我想江湖顶尖高手都难逃一死,但是我还是选择了独自来杀你;第二,你的朋友断秋,今天是肯定要死的;第三,你刚才喝的那杯茶,是没有毒的。” 怜花微笑答:“谢了!” “我叫傲刚!”话音刚落,他的身体便向急速的箭,拽着长矛向怜花旋转而来! (八)
好快的矛!腾空而起的傲刚,在空中已经连同追心矛化为一体,向怜花冲去! 本来已经很长的矛,加上傲刚的身高,此时更加拉长了攻击距离。 面对这样的劣势,怜花只有闪避,然而傲刚的矛头直指怜花,无论怜花闪到哪里,矛头便追到哪里。 但是怜花身上别着两把剑,一把是夺玉,另外一把是南海的神秘剑。 他不用,只因为还未到用的时候。 追心的速度越来越快,傲刚的银发在风中起舞,像极了古老的鹤窄翅高飞。 怜花虽然还能应对自如,但他却发现傲刚的体力丝毫未有下降的趋势,暗自佩服。 不到一盏茶时间,大厅内的器具已经全部被傲刚打的支离破碎,而此时的怜花,借助着每一样器具利用轻功闪躲。 傲刚的矛头已然化成千万迷离的暗涌,在大厅里到处奔窜,而突然,傲刚一声大吼,对准着怜花空中落下的部位猛刺过去。 眼看怜花无处闪躲,手中突现夺玉剑,空中提气翻转身躯,剑尖在矛上一点,再度跃起刺向傲刚。 因为矛的收势较慢,所以傲刚闪躲不及,狼狈地连连后退。 夺玉剑真夺命,红色的剑躯,放射出狰狞的暗光,每到一处都会散发出诡异的异香! 傲刚的眼里突显异彩,百忙之间将矛头迅速收到手里然后左右用力扳紧矛头,于是矛身反翻自上而下攻向怜花。 怜花只能用夺玉剑硬抵,然而追心矛的力量奇大,夺玉剑在矛的冲击下,铿锵作响,而傲刚的脚已经踢向怜花! 怜花右手抵挡着追心的压力,左手出袖,迅速反转身躯,朝傲刚的腹部轻轻划去。 这是万分之一秒的时间,然而,许多时候,却决定着很多人的生死。 傲刚的脸上苦闷无比,腹部的铠甲断裂开去,却没有流下血迹。 追心矛铿锵落地,傲刚的一头银发,此时散漫开去,却已然有些许飘落在地。 傲刚的脸色苍白,喃喃地对着怜花:“这难道就是捏花纸秘诀?” 怜花茫然,“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傲刚继续黯然,似乎有在自言自语:“城主啊城主,我输了,傲镇输了。” “城主是谁!”怜花在稻花镇上圆曲身亡的时候已经听到过一次,没想到在这里也听到了。 “你永远也不会知道的。”傲刚低着头,继而道:“我原以为,趁你在断秋决斗的时候,你一定很好击败,因为你心里一定会挂念着你朋友。可是现在我发现,我错了,因为你的心里根本没有你朋友。所以我输了。” 怜花感觉到一阵心痛,像是傲刚的话刺痛了他的心,也许吧,当他与傲刚决斗的时候,他突然摆脱了一切念头,竟然连断秋也忘了,而且,夺玉剑让他更加大气杀心,幸好他的左手,他发过誓,不再杀那些无辜的人。 “今日我败,我只请求你不要告诉我小女,因为她不知道我已经提前三天出现在镇上,本想给她一个惊喜,却......” “你不必如此......”怜花哽住,因为他发现不知道如何去安慰这个老人。 “你走吧,快去救你的朋友!趁你的容颜还没被他们发现,快去吧。”话音刚落,大厅内所有的烛光,突然一起灭掉。 怜花见此赶紧飞身出大堂,身后巨门一声巨响已然关上。 怜花回身,发现天色已经转晴,远处的擂台上,传来一阵阵惊呼。 他已无暇顾及堂内傲刚的安危,向着擂台奔去。 而他也不会发现,此时的傲刚,已经将他自己的矛插进了自己的心脏。 (九) 此时杀天的旋舞双刀,向旋风一样袭向断秋,而断秋的脸颊上,已然出现了血迹斑斑,身上也已经破败不堪。 黑脂刀吸铁,可是杀天的双刀,却是闪着黄色的纯铜,怜花大惊,这样的刀,笨重而又疲软,而杀天使来却是虎虎生风。 他握紧了夺玉剑把,无论如何,看到断秋命悬一线的时刻,他就会出手! 然而擂台的西北角,一个年轻的红衣女子缓步走上台边,断秋的眼神,接触到她的时候,就像中了迷药一样,再也无法集中精神应战。 杀天不禁冷笑起来,手里的双刀,向断秋高速攻击过去! 而断秋的眼神,再也无法捕捉杀天的动向,双刀而来,没有一丝光的冷漠,夹杂着人群的惊呼。 突然,一个人影翻身上台,手中剑轻挥,将即将砍向断秋头颈的双刀一一拦下。 那是怜花。 “你已赢了,何必再动杀机?” 他走向断秋,将蜷在擂台角落不停颤抖地断秋扶起。 “你是谁?”杀天怒道,双刀起落,怜花的左手再度挥出,铜质的双刀,已成零碎。 “你本不是他的对手。”怜花冷笑。 杀天憋红了脸,半天无语,而年轻的女子迟青此时走向他,轻搀着杀天的手,微笑着对杀天说:“没关系。” 然后她对着怜花说,“你们走吧。今天是我的生辰日子,我不想有人捣乱我的好日子。” 她的音色很低,却很清晰,这是怜花第一次那么近地看着她,这个断秋痴迷的女人,没有一丝刻意地妆扮,却依然显得大方得体,气质清幽。 然后她走向断秋,将头上的野菊花摘下,握起断秋的手,将菊花给了断秋。 “谢谢你。” 只一句话,断秋便像孩子似地哭泣起来,只是,他依然无法换回她的转身回头。 擂台结束,人群已散,天空弥漫着温暖的暗淡色,天边红霞开始垂落,使得每寸侠骨柔肠,都变得美丽无比。 可是怜花的心里无法摆脱沉重,为了朋友,为了自己,为了这长久发生的一切一切。 他用力拽起断秋,向远处走去。 (十)
迟青与杀天的订婚日子,是在决斗日子的第十五天。十月五号。 是日,怜花陪着断秋坐在迟青房子的对面屋顶上,无奈地啃着鸡腿。 而断秋自从决斗日之后,日日萎靡不振,眼神空洞。 他每天清晨就会在这个屋顶上,一直坐到深夜,即使瞄着迟青,他也只觉开心。 今天是个不一样的日子,他说,迟青打扮地好漂亮,他从没看到一个女子有迟青那么美丽。说着说着,他就会不知不觉得流泪。 是吧,你太痴情了。迟青不是痴情。 她曾对我说过,你对我如同孩子对玩具的感情。可是就算是这样,这个玩具我也想拥有一辈子。 不,没有人是别人的玩具。你也不是孩子。 那个深夜,傲镇十分地热闹,迟青只在屋外呆了半响,那时她身着鲜红丽衣,头戴凤尾怒冠,像极了神话里的巾帼红颜。而祝贺的人们,个个笑容满面。 美丽的迟青,偶尔也会眼神飘向远方这里,但似乎是无意,便能将断秋的失魂重新拉向欢欣。 怜花轻叹,他自问没有这个男人痴情,因为他无法放弃自己。 而断秋舍得,舍了他的心。 可是那又怎么样,这个世界的感情,是不能勉强的。 于是怜花捏着一朵从屋顶树上采摘下来的红花,自言自语:美丽的花朵,在我手里虽然漂亮,可是它很快就会枯萎,只有在它该在的地方,它才是最美丽的。 断秋还是双眼空洞地盯着对面,像一尊苍白的雕像,寂寞地守候着岁月风尘。 于是怜花在深夜时,潜入迟青的屋子,盗走了他们订婚的夜明珠,回来挂在了断秋的脖子上。 而十月六日清晨,怜花醒来时,发现身边已经没有了断秋。 他摆在手边的鸡腿剩余了一堆骨头;屋顶上的红花,已经全部被采摘掉;夜明珠物归原主,因为早上迟青出来时戴着,而断秋又留了一张纸条:江湖见。 怜花笑了,而且不止地笑,他好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 他知道,断秋站了起来,如同那些弹指即破的花瓣,虽然看起来脆弱,可是经过一夜风雨,还是会重新绽放! 他的眼神望向远方,他知道,自己又要开始漂泊,在这个一眼望不到边的美丽江湖。 2007/10/5 墨尔本 TO:I 伤蓝(一)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伤心的城,即使有时候城门大开,寂寞孤独仇恨嫉妒也永远挥之不去。 伤蓝也是。 她一直觉得自己比任何人都伤心比任何人命运都凄惨。 童年,她跟他从小相识长大,默默地喜欢着他,只是无法阻挡他与另一个女人的爱情。 后来,一场大火让她脸颊烧伤,她自此退出了那场痛苦的爱,嫁给了酒铺的阿木,那个对他一往情深的小伙子。 她每天照镜子的时候,都会想起与他在一起的日子,而如今,再也无法面对心里的他,跟着另外一个男人过着普普通通的日子。幸运的是,阿木并没有因为她的脸而嫌弃她,反而更加对她珍惜疼爱。 她以为这辈子就这么过了,不去想那些美好的从前,一辈子这么无欲无求快快乐乐地过,比什么都好。 可是现在阿木死了,而且是死在她的手里。 她抱着他的尸体痛哭,纵使悔恨也依旧无法摇醒可怜的阿木。 她左思右想,最后的出一个结局,这是她的命。 如果他不回这里,那些人也不想杀他;那些人不想杀他,也不会暗地里挟持酒铺老板的娘们,迫使酒铺老板对他下毒;如果老板不想下毒,阿木也不会被叫到老板那里,从老板抖抖颤颤的手里接过毒药;如果阿木不接过毒药,她也不会偷偷地将原本放在他酒里的毒药换掉了;如果她不换掉毒药,那些人最后也不会将未毒死他的责任推脱到老板与阿木身上。 所以在刚才的一声鬼叫似的长啸之后,几个黑衣人进来将老板与阿木全杀了,而她刚好出去河边洗衣服,躲过了残酷的杀戮。 她害了阿木,却救了他。 从他一进酒铺,她就远远地看着他:几年未见,他的胡子长了,手上的皮肤像被沙磨过一样泛着粗糙,只是眼睛里不再热烈却饱含着萎靡与痛苦,没有变的,只是那一身白色长衣。 她想起了当年,长歌经常会在晚上拿着那身她刚刚裁剪完的白色衣服偷偷地跑她那里聊天。 “姐,你说他穿这个会好看么?” 手微颤,人已凉,却还要克制睫毛下涌动的胀痛。 “恩,一定会很好看。” 然后长歌会哼着小曲,不停地聊着他,直到大家都倦了,长歌睡着了,她才让泪水不停地掉下又不停地擦去。 那时,月光初涨,天际忧郁地如同她泛滥的思念,只是依旧无法对自己做一个抉择。 后来,她的脸被烧伤,嫁为人妇,长歌也随怜花去。 如今长歌已逝,他回来了,像一头受伤的狼,还不忘朝她的伤疤狠咬一口。 8/19/2007 圆曲
(一)
真正寂寞的人,就算身边充斥着锦衣车马,就算有数不清的美女佳人围绕在身边,他也只在乎花开的那一瞬间,云飘间的那一抹夕阳。 真正寂寞的剑,饮不到人血也不会变得迟钝。因为,出剑那一刹那,也许只是因为放纵。
而寂寞人的放纵,也许就是一次又一次怀念着家乡,而一次又一次难以在痛苦的回忆里挣扎开来。家乡如今是鲜花怒放,风和日丽,流水潺潺。
他回来了。
这是个远离闹市的小镇,居民们其乐融融,远处飘荡着孩子们嬉笑的回声,风里洋溢着一阵阵稻花香味。所以小镇又被称为稻花镇,据说历史能上溯到上个时代大约三百年前。
怜花轻踱在一尘不染的石板路上,寻找着旧时的记忆。他能清晰记得那些打开的窗户里飘出来的淡淡的饭香,他也能记得那年张大婶的狗追着他不放,原来是长歌偷抱走了它的小狗崽。他微微一笑,如同当年花开的灿烂,他对着长歌微笑着吟起了小曲。
张家酒铺还在镇里的最南端,只是门面比起旧时要新的多,换了门匾,大字敲上“闻香张家”,门前小官忙碌着外出,看来生意好的不得了。隔壁李王爷的猪肉铺还照旧开着,不过请了俩伙计开工,而那个自称他祖先曾当过王爷的“李王爷”,此时正端着二郎腿观摩着他手里的折扇。
一切似乎在遵循大地之间的规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生命无常,淡然才是真。
他自顾自笑了,朝着不远处的张家酒铺走去。
那里此刻有人在等着他。一个不怕麻烦的丫头,圆曲。
(二)
他不知道这一路上圆曲是怎么费劲心思跟着他的,有段时间他其实想把她甩掉,但是她就像跟屁虫似的,当你以为已经甩掉了她正朝着天空长舒一口气,她会马上出现在你后面给你肩膀一个大巴掌并且还做着鬼脸。经过几次周折,怜花知道想甩也甩不掉。
仔细想来,从绝花阁再到恨春公子,笼罩在圆曲身上的总是一种神秘色彩。但是他没多想,因为他信恨春,他相信恨春早就知道他进绝花阁,所以早就安排圆曲在那里接应,才有后面的那出似戏非戏的场景。
怜花与恨春,本就是同根的。
恨春的来历,江湖上没有一个人知道,连与他并肩齐称“双童”的怜花都不知道。只知道,他是从大陆的北边冒出来的,当时他才二十岁,就在一夜间斩杀“一红二绿”三杀手,一天之内雪洗奢靡山庄,据说是因为里面的一个丫鬟。那一年,他的名气已经盖过了当时名震江湖的飞剑侠,因为他把飞剑侠使剑的右手齐根斩掉,没有人看出他的出手,就像风一样快。然而当他在三年后碰见怜花,他就决定开始不杀人了。没有人知道原因,因为没有人敢去问他。
怜花不问,因为他从来就不是个罗嗦的人。他只能约莫猜着,恨春应该有个悲苦的童年,应该有着一段非人的生活,所以愤世嫉俗。然而自己身上有着吸引他的东西,所以,能让恨春放下了他心爱的宝剑,夺玉。
夺玉非夺玉石,那是夺人命的东西。
怜花一进张家酒铺,就闻见夺玉传来的异香。然后,他看见恨春正安然的坐在圆曲旁边,静静地削着他的手指甲。
(三)
“你来了?坐。”很远的地方,怜花就能听见恨春的招呼声,却见恨春压根就没抬起头来看怜花。
恨春坐的地方靠窗,西面的太阳刚好照射在他身上,让他一袭白衣在阳光间更显安宁与冷俊,只是他的眉宇间从来不放下骄横与警惕,所以在外人眼里,那两簇浓浓的眉毛,总是散发出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气。
好俊一个男子。也许杀的人多了,就会变得这样。
怜花如是想,看见圆曲在向他招手,一边还吐着舌头。
配上淡红衣衫,盘起素发的圆曲,清清脸颊上再也不见绝花阁里的艳丽。
白皙的手,是恨春的手,连女子都未必有那般的柔嫩与光洁。而指尖挑下来的嫩刺,恨春都仔细地将他们摆放成一堆,然后用白巾将他们包起来放回口袋。他说,他不喜欢身上的东西被别人抢走,所以连身上的细屑也不放过。
圆曲在一旁静静地抿酒,眼光却时不时地飘向恨春。
“听说张家酒铺的酒远近闻名。”恨春冷冷地说。
“是吗?听说前面新开的妓院,里面的女人也是远近闻名。”怜花被太阳晒地都快闭上眼了。
“你喜欢?”恨春倏地放下了手中动作,眼神像利剑般刺向怜花。
怜花闭上了眼,“女人香未必有酒香。”
“那你为何而来?女人?酒?回忆?死亡?”恨春继续着他的动作,谁也看不清他眼神里的色彩,竟似飘忽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
“你不该回来这里,这里没有你要找的人!”
良久,怜花才蹦出一句话,“你又为何而来?”
恨春并没有回答。他已经拨弄完他的指甲,将那包碎屑藏进了口袋里,拿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
阳光开始热烈,如同这两个男人之间的热度,根本就不用语言表达。
圆曲鬼灵精怪,看两个男人约莫快被温暖地神都丢了,于是大叫:
“小二,拿酒来!”
(四)
怜花已经快趴在桌上。
恨春眼底间开始出现柔柔的光晕,把手里的酒杯放下,将手搭上了怜花的手背,只一点,猛又拉回了身边。
而圆曲,貌似在招呼着久未到来的小二,眼睛却从没离开过恨春。
唯唯诺诺的小二提了一壶酒上来,为他们斟上,拉直了嗓子道:“客官请!”
怜花依旧没有伏起,恨春的嘴角却似多了一层寒意。
小二躬身退过,还不忘直身时偷偷瞄了一下怜花。
恨春却开始抚弄起夺玉,这把杀人无数的利剑。在它面前落下的人头,总计七十又三颗,如果每个人平均花掉二十秒的时间,那么在一百四十六秒内,就有七十三个生命陨落。
生命本就无常,生命本就脆弱。既然如此,所以要珍惜生命里的每一秒,因为你永远不会晓得下一秒的你是否身首异处。
只是恨春知道,这里没有人能够对他动手,虽然他看出来,这个客栈里目前至少有五个顶尖高手,都在等着机会杀他,或者怜花。
圆曲轻喝一声,拉过了桌上的酒壶,为怜花先斟上了酒,然后双眼对着恨春忽闪一下,随即为恨春斟上。
怜花此时也已似酒醒,眼神恍惚间握起了酒杯,仰天一饮。
恨春的杯子却已在他手里支离破碎,圆曲的眼神开始燃烧起来。
“你不怕酒里有毒?”恨春浓眉紧凑,掌中血开始蔓延。
“你不是我朋友么?”怜花已经连饮两杯,却未曾停下来注视着恨春。
恨春顿了下,忽地大笑,那舒展开的眉毛里清淡的神韵,如同花间的蕊在自由盛开。
他把夺玉握紧了,如同握着的是自己的生命,哪怕一丁点闪失,生命也会转瞬即逝。
这两个男人到底是什么关系?冷酷地如同冰天里的白雪,又暗似骄阳般灼热。看不清楚,看不清楚。
圆曲更看不清楚,她脑子里有着另一种快感。
只是过了半个时辰后,圆曲的脸色开始变了。
怜花依旧大醉而不倒,恨春如烂泥但手依旧不离夺玉。
她开始焦急,额头开始冒汗,热气开始透过胭脂从她脸上化成飞散的迷雾。
只是,还有比她更焦急的,所以在一声鬼哭般的长啸之后,张家酒铺,这间五秒钟之前还是人声鼎沸,觥帱交错的地方,一下子变得死一般的沉寂。
(五)
杀气,满屋子的杀气。
这世界就是这么个奇怪的地方,你对我翻脸无情,我对你雪上加霜。明明是素不相识,却总是要兵刃相见。
恨春的脸色苍白,而手里的夺玉依旧纹丝不动。
我们的怜花呢?酒未醒,人未醉,或者醉的只是他的心。这个地方,是他初生的地方,他想要一刻的安宁,却总是疲于奔命。埋首于酒气间,没有一丝朝气,只有脑间无休止的回忆,再回忆。
如果他清醒了,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此刻在他身周围至少有五个杀人不眨眼的杀手,他们杀的人的肉总共加起来,肯定超过两万斤,比隔壁李王爷一年所需的猪肉还重的多。
所以李王爷走出来了,他自右角落笑眯眯地走出来,挺着大肚子,腰上的赘肉随着脚步在剧烈抖动着。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进入张家酒铺的,因为一个时辰前,他还在猪肉铺前晒着太阳,一个时辰后,他的目标是前面趴在桌子上的这个男子,白怜花。
他缓缓地朝着怜花走去,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把杀猪刀。依旧充满着微笑,虽然脸上的油光显得他的笑容有点恶心。
恨春冷笑,“杀猪的刀?”夺玉依旧在他手里安分地守着。
“在我眼里,猪比人好杀多了。”李王爷依旧闪着油光微笑。
“为什么?”
“因为,人在死前挣扎用的力气比猪大多了,而且猪容易被制服,人不会。”
“你觉得你能杀得了他?”
“大概能。”
“那你为何还要动手?”
李王爷已离怜花一步之远停住。
“因为人要慢慢地杀,那才是享受。”
“请。”恨春漠无表情。
李王爷没动,怜花依然趴在桌子上豪无动静。
李王爷没动,是因为他发现怜花趴着的姿势看似无意,但无论他从哪个角度动手,只要怜花速度够快都能够防住他的攻击并且还手。他无法相信自己的速度会比面前这个江湖上闻名的侠客快。
所以他的额头开始冒汗,虽然脸上的笑容依旧,但油却似乎越来越浓了。
“你还不动手?”恨春冷冷地说。
“我输了。”李王爷开始握紧了杀猪刀。
“那你还不走?”
“不走,我至少还要一搏。”李王爷坚定地说。
“你求死?”
“人跟猪一样,生与死,本就是天命。”
李王爷放松了起来,他滑稽般地将他的杀猪刀对着怜花的方向缓缓地刺了过去,然后又收了回来,这样的动作重复了几步之后,又将步伐调整地比较满意之后,突然一声闷喝,自他手里一道急速的亮光朝着怜花刺去!
好快的刀!好快的速度!刀尖似将空气层划开一道口子,向着怜花的颈部爆发过去!
李王爷的眼睛在一瞬间开始发出亮光,因为他看见手里的刀尖离开怜花已经不到一寸!
然而似醉的怜花突然低头向后轻轻一移又向后仰面,刀顺势自他鼻尖上轻轻擦过,他却迅速向右一挪,右手在李王爷因用力过猛顺势朝他方向奔来的肚子上轻轻一划。
所有的动作,绝对不会超过半秒种,而半秒钟,常常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李王爷的刀已经落下,脸上布满了惊恐的颜色,他向左转身,却无法再多移动半步。因为他发现自己的肚子上已经被划开一道口子,而这道口子还在继续地分裂着他的身体,他再也遏制不住血液的涌动,终于闷哼一声,鲜血溅射开去,如同不属于他的东西终于寻求到了自己的自由。
没有人看清楚怜花用的武器,没有人再会去关注倒在地上的李王爷,因为,他们所要想的,是如何叫怜花死,或者如何不让自己死。
怜花轻捏起酒杯,苦笑,一饮而尽。
“你杀人了。”恨春的眼神开始微弱地迷人,如同对着一个犯错的孩子却又不忍心责骂。
“我知道。”
“你还能喝酒?”
“能,因为喝酒跟杀人没关系。”
圆曲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这两个男人,无动于衷的表情并非说明她的冷静。
每个人都知道,杀戮还将继续。因为怜花身右隔开两张桌子那里,站起来一个戴着草帽的黑衣人。
漆黑的刀,漆黑的手,漆黑的衣服跟鞋子。没有人看得见他的表情,也许就算看见了,也不一定能看得出什么来。
(六)
他径直走向怜花,离一步之遥时顿了顿,然后走向前怜花旁的凳子上坐就了下来,将黑色的刀轻轻放于桌上,刀口正对恨春。
他的手漆黑,不似普通的黑而如同黑夜那般的黑。
怜花开始微笑,“来杀我的?”
“是。”黑衣男子正襟危坐。
“难道你不怕在我身边停顿的那几秒内被我杀了?”
“我能坐在这里,说明你不是那样的人。”
那样的人。连怜花,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了。
恨春半天无响应,只自顾自地喝着他自己的酒,又或许,他知道怜花本就不需要帮手。圆曲已无心,脸庞飞起的微红,是醉于酒间,或是暗藏玄机,旁人是不得而知。
怜花抬起头,静静看着眼前这个男子,一声叹息。
“五年前,据说有位奇少年,全身俱黑,喜欢剑走偏风,专找归隐高手对决,不知,是不是阁下?”
“你觉得我像那人?”黑衣男子丝毫未动身间。
“成是少年,败是少年。据说你自从在武当奇人三叶客剑下一招即败后便从此销声匿迹。没想到,自此便成了了他人手下杀人的人。”
黑衣男子身子微颤,然手中的刀,握得更紧了。
“你的刀尖流脂,让我想起了断门。我听说五年前断家的三少爷失踪了,此人面相白皙,形容若似女色,天生一副女人白肤,所以断家从小没让他习武,只当他是女儿养大。不料五年前无故失踪,与他一起的,还有断门的黑脂剑。”
“荒谬!我手里的不是剑!”黑衣男子冷冷地说。
怜花轻笑,“不错,你的是刀,但你的刀就是你的剑。”
黑衣男子再无声,而自手里的刀尖,开始聚集着一滴像羊脂般的粘物。
“天下能把你的剑融化并打造成刀的人还是有几个,真是巧合,我刚好认识这里面其中一个。”
黑衣人先是大愕,后大笑,“你说的不错,我就是断家三少爷断秋。不过你漏了一点,在断门,我从小就偷学武功,想来断门里除了老爷子,没人是我对手。”
笑声爽朗,而先前那顾作戾静的态度刹那间不见。
好奇特的少年,虽然头顶草帽,声色沉着,但一笑间便能将种种的猜疑化为无形。
这两个人,如同久未见面的朋友在聊家常,却忘记了他们各自的阵营。
怜花又饮一杯酒,瞟了一下断秋紧握的刀,“还不拿你的刀朝我脖子砍?”
“嘿嘿,我突然喜欢上你了。”似若无意的话,却叫恨春眼底间突然涨了一层刺眼。
怜花大笑,“这天底下,还有男人喜欢男人的事情。”
恨春开始微垂下头,杯在手中微烫。
“说了这么多,你也应该动手了,你的那帮兄弟,也快急死了。”
话完,右前正右与正后边就传来几声阴阳怪气,“姓白的,你还真要早早寻死!”
“兄弟?哈哈,何来兄弟?我不喜欢娘娘气的人。”
“你们不是一起的?”
“是又如何?走在一条路上的,未必就是朋友。”
断秋的左手开始松开。
他居然是左撇子,怜花看在眼里,却并没有多言。而那几个刚才发出怪异口音的怪人,却突然哑声了。
怜花轻笑,“你动手吧,否则,我不杀你,那几个老怪物也要杀你。”
断秋愕然,左手却突然用上了劲。“如果我不死,你不死,希望我们是朋友。”
怜花开始笑了。这少年,原来并非如他的扮相冷酷,所以还对生命与友情如此看重。
断秋坐的位置,正好在怜花右边,而断秋的左手,正适合他的攻击!
这么短的距离,即使一个平常人在这个位置拿一把这样的刀,没有一定的速度也是躲不开的。
然而断秋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他右手突然把自己的草帽拿下,一张白皙美貌的脸,刹那间袒露在众人眼里,却与他全身俱黑的色调形成了鲜明又怪异的对比。
众人大惊,怜花也不禁多看了几眼,因这少年俊俏的脸,如同白雪般纯净,没有一点尘埃的侵染。
就在这一刹那间,断秋出手了!
刀锋贴着桌面袭向怜花的胸口,这一招竟不比当年飞剑侠的出手慢,而且这么短的距离,天下也许根本就没有人能躲过!
可是怜花躲过了,刀锋到极处的时候,怜花的人已经在一步之外,是因为椅子在他身下移开了一步。
怜花不是神,所以他选择了逃避,而不是硬挡。
断秋大愕,他没想到他的第一刀会是这样,他没想到,眼前这位传说中的侠客竟然选择了躲避他的刀锋。
可是突然他又明白了一件事情,忍不住叹息。少年的鼻梁间,一鼓阴柔突现。
怜花苦笑,“你叹息什么?”
“我输了。”
“为什么?”
“这世上的傻瓜很多,世事如此险恶,能选择避其锋芒的,却是寥寥无几。”少年开始恍然大悟般地澄澈,却连恨春都笑了。
“你笑什么?”断秋大怒。
“好一个偏偏美少年,却要无故假装历经世事,你不是傻瓜谁是傻瓜?”
“你觉得我错了?”
“也许,怜花根本就是怕你了,所以才选择不战而退,哈哈。”恨春开心地端起了酒杯。
怜花笑了,断秋也笑了,只有圆曲在一旁思索着什么。
而那几个怪人,此时都已经站了起来,他们的手中什么都没有,却让人一眼望去就生出寒意,那是杀气!
(七)
笑声已经不再,因为屋子里的每个人都能感觉得出杀气的浓烈,如同站在寂寞的黑暗之中,即使身无旁物仍能感受到无边的恐慌。
怜花已经回到桌子边,却并没有坐下,因为他知道,一旦他坐下,那么他死的可能性将比活的可能性大很多。
所以他站着,但依旧无法排除心头的恐慌,让他感觉心最闷的是来自于他正后方的位置。
他不能动,因为只要一移动,这屋子里的那五方杀气都会冲上他去。
断秋无妨,竟然自顾自地为自己倒上了酒。
怜花轻笑,“你还不走?”
断秋也笑,“走的话,我会后悔。”
话音刚落,右方两个灰衣老人冷笑不断,狰狞般地嘴脸,不断闪烁的眼睛深陷眼窝,给人一种吞噬般地恶心感。
其中一个开口道:“你以为你还能走?”
“为什么不?”
“你违反了规矩,命早已经不上你的。”
“规矩我早忘了,命是我自己的。”一杯酒已经下肚。
突然一阵沉默,就是这样的沉默,让人心寒。
因为没有语调与声音,根本无法去缓冲紧张也无法去揣测杀气的来源。
怜花看了前面这四个灰衣人,却无法转过头去看第五个人,因为一旦他转身,他的背部就对着另外四个人,他连第五个人都没有把握击败,因此更无法缓和另外四个的攻击。
但恨春是直面那第五个人,只是恨春的眼神却连一点提示都没有给怜花而看向了别处。圆曲的眼睛里,飘着的却不是惊恐而是期盼。
她在期盼什么?是自己的死亡?还是杀手的死亡?
然而那五个杀手始终没动,犹如再等待一个命令似地蓄势待发。
此时一连串的回忆突上心头,怜花知道,自己已经走进了另外一个陷阱。
他的眼,自始至终没有离开过恨春,无奈地笑着,然后扬起左手。
恨春的眼里,开始布满着晃动的光色。
夺玉在他手里,仿佛粘在手里的灵物,不必花力气也自然贴紧。
怜花终于知道,即使左边的是一晒窗,他可以从那里逃走,但他对面坐着的两个人,是不会让他逃走的。
鬼哭般的长啸再次响起!杀气已经到了爆破的顶点!
第二声长啸撕裂空气的时候,至少有二十件各种各样的暗器从那四个人手里朝他激射而出,而另外的二十件,绝对是朝着断秋而去!
而怜花手里多了一层桌布,卷动桌布的同时把所有暗器都一一化解。
断秋一声冷笑,黑脂刀扬起的时候,所有直奔他的暗器竟然都被他的刀引向外面。
黑脂刀,不仅流脂,更能吸铁!
而怜花开始感觉到背后的杀气越来越浓重,那个神秘的人已经开始一步步朝他接近。
前面的暗器已经越来越多,越来越快,怜花已经快疲惫地无力招架!
突然!他后面的杀气消失了!一把细竹一样的剑,直穿过他的胸膛!
一阵猛烈刺痛,阳光开始停滞,化成无数向外奔跑的光晕。
前面四个人突然之间就消失于整个酒铺,只剩下怜花,恨春,圆曲,还有不停喘着粗气的断秋。
怜花身后那个人,竟被怜花的体形完全遮住而无法看清他的容貌,可是怜花分明能闻到一股淡淡的女人香,而这个香味,他以前肯定闻到过。
杀手并没有拔出他体内的剑,而鲜红的血兀自从剑尖流下。
恨春与圆曲,终于站起来,走向怜花。
怜花已无力。若不是那把剑像钉子一样把他钉了起来,此时他真想瘫在地上,让全身的痛苦随天上的光晕逍遥而去。
“恨春不恨春,恨的是怜花,原来,你早就想杀我了。。。绝花阁里,你为什么还要救我?”
恨春的脸色苍白,白衣顿飞的瞬间,夺玉趁势翘起。
怜花闭上了双眼,而夺玉在瞬间刺他入骨,剑柄已达怜花胸膛!
没有人想到恨春会这么快动手,没有人会想到夺玉的速度,如同前面没有遮挡物一般地快。
那个神秘杀手也没有想到,所以夺玉穿透怜花的时候,也同时穿透了神秘人。
夺玉的长度,应该够了。
怜花只觉胸口的剑如在绞动,剑势缓缓要退出他的体内,而神秘人一声闷哼,一阵血溅的喷涌之后夺后门而去。
(八)
“一直是你?”怜花已经苍白地无力。
夺玉无法收回,只怕眼前的公子脆弱的生命悄然逝去,而他,无法面对没有他的日子。
”你知道我会来这里,所以一直跟随我,你知道我会答应你来酒铺,所以早安排好了人手。所以杀手不杀你,所以。。。”
怜花再也克制不住身体的痛苦,带有咸味的鲜血挤出他的胃部,寻找着自由的归宿。
恨春无法言语,更无法面对眼前的他。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要救你?”突然间的眉毛竖起。
“因为他喜欢你!”——一声尖吟,来自一旁久已沉默的圆曲。她的额头布满了汗粒,身体也开始微微抖动。
“恨春恨春,江湖闻名的公子,只不过是一个从北边出来的畸形儿而已,哈哈,哈哈!”
恨春的眼开始紧闭,挣开夺玉的手开始紧紧握住,突然给了圆曲一记响亮的嘴巴。
圆曲闷哼了一声,捂住了那如刺的疼痛,“绝花阁里,是他叫我去勾引你,可是你不喜欢我,哈哈,因为他怎么会允许别人喜欢你,所以他要救你。。。只是。。。城主不会再给他第二次机会了。。。你跟他,都得死!”
恨春已经遏制不住自己的怒气,“你给我闭嘴!”
圆曲的眼,开始弥漫下一片汪洋。
“你知道,我喜欢你,就算你是个连太监都不如的东西。。。”
话还没落完,恨春的拳头就已经在圆曲脸上狠狠砸下了。
可是圆曲没有倒下,她的手里突然多了一把剑,一把已经刺穿恨春心脏的利剑。
“你教我的夺玉剑,今天我还给你了。城主一定会把你的位置留给我。”她的表情,有点迷离般地陶醉,可是泪眼婆娑,谁都分不清是非。
恨春痛苦地捂住了心口,对着怜花惨笑:“你放心,我不会让你死的。”
怜花的体内,两把剑已经侵占了他的身体,对于死亡,他开始强烈的渴求,因为太痛苦了。
圆曲的泛着绿光的剑自她手里急速拔出,正待刺向怜花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胸口多了一把刀,那是断秋的刀,黑色的刀,流着的是她的血。
圆曲怒睁着圆眼,那喊叫的冲动却硬生生被刀的急速抽出带来的痛苦而挡了过去。
“是你!”圆曲终于软弱地瘫倒在地上。
然后怜花,恨春,相继倒下。
断秋的心,如今却在滴血。
他不知道为什么要杀圆曲,也许,他也有过相似的经历,被女人骗,被女人耍;也许,他只是想救怜花而已。
恨春的眼睛,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怜花。
假如圆曲的剑上没有毒,他一定想要多瞧几下怜花。
他定必还记得他见到怜花的那一刹那,他正在擦自己的夺玉,那上面布满着刚杀的几个人的鲜血,而怜花走向他,把手里的酒丢给了他,未曾一言。
他那时候就打算,以后只想跟着面前的这个人,一生一世地保护他,这个形容邋遢的侠客。
他知道自己的出身不好,他恨那个蒙面人,在他八岁那年将他全家杀光,却没有杀他,只是将他割成了残废扔入了皇宫。
好多好多,好久好久。他终于不必再承受这些痛苦,而心里的痛开始一点点的消退。
至死,他都无法明白自己对待怜花的感情。
至死,他的手都握着怜花的手。
(九)
已经夕阳快要西下,门口突然多了一位一袭白僧衣的大师。
“相愁是天涯,去留只随缘。”
断秋正要背起一息尚存的怜花,却愕然止住,忍不住大叫起来:“你是愁大师,你是愁大师?”
大师双手合什,白衣无风自动。
“我是还人一愿,才来此地,莫要惊诧,莫要惊诧。”
他走到怜花身处,单手将怜花躯体抱起,一阵风起,携带着怜花身上的那两把剑转眼就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断秋兀自在那呆呆地望着门口,好厉害的轻功,好厉害的轻功。。。
而所有人并未发现,此时在这间酒铺的下里屋,正有一个脸颊被烧伤的女人抱着一具尸体在暗暗哭泣。
她在想着什么,她为什么哭泣,也许,根本就没人管。
天下的人,本就是这么寂寞的。
于2007/1/7左右。江阴。
TO:哥哥。
配图制作:邋遢小老虎(影音休闲中心) 萧长歌
(一)
淮安。
天气暧昧的如同女人的皮肤,光滑细腻然而又布满突兀的质感——老去的痕迹,即使在四月乍到的时候也会出现。大地似近似远飘荡着悠扬的风声,是雨后樱花坠落,是邻家女人轻启朱唇,或是塞外归来的浪子捏起玉箫?
他只知道老了。那并不是下鄂的几缕胡子或是日渐僵硬的身手让他感觉凄凉。既然归去,又何必归来?这里年年太平,歌舞盛行,就是容不下老去的人。老去的人,会为飘落的花瓣多愁一下,却不知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老去的人,睹物思人黯然泪下,却不知年华似水,红颜不等。
淮安的大街上明亮的流淌着刺眼的光亮,它们从水河里蒸发出来,直刺进怜花的眼睛里。然后,他闭上眼睛,对着天空叹了一口气。这时,也有不远处绝花阁楼上的姑娘含情地朝着他长长的睫毛念了一下。
是早春吗?
那一缕细阳,似穿越时光横亘在此刻,让他无法回忆,也无法前行。
(二)
你走了,就不要回来。轻纱曼舞的少女骤然而止,长袖浮下,罗裙摇摆,只是娇喘之间流动着无尽的肃杀。
好。年轻气盛的男子碎荣华于弹指之间,挥了下流云袖,只留给少女一个长长的影子。
白衣少女玉手微颤,灵骨般的关节随着他的渐行渐远抖动不已。然后,一大串如珍珠般的眼泪绝堤而出,罗纱金钗上的大圆玉粒,在她倒下的瞬间兀自在毯上无声而滚。
(三)
已过七年。长歌已别,笙箫不在。七年的时间,可以让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在战场上拼杀成一代大将,也可以让一个文弱书生跻身朝廷威严成为官宦。而他,只是用这七年踯躅红尘流连山水间。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做了好多事情,又好象什么事情都没有做。
年华似水,若能倒流,该有多好。若他在负气的少女面前委屈求全,若她在他转身以后能轻唤他的名字,即使只是轻轻的一声,也许结局就不会是今天这样了。
(四)
绝花阁的姑娘个个俊俏多情那是远近闻名的。他刚踏进去的刹那,刚才在楼上注视他的少女便“啊”的一声闪进了阁内。他的双鬓渐生白丝,然而丝毫掩盖不了他的英俊。
绝花阁似乎已经另有其主了。迎出来的是一位约莫四十左右的妇人,身着褶皱罗衣裙,脚踩铃铛粉靴,脸面倒是干净,除了雀斑并无脂粉。她似乎并不是一个一般的妈妈。然而她见着他时,却偏在眼底生了恨意。
他并不认识她。这世上希奇古怪的事常有发生。他就见着一对小情侣路过他时,那少女对着他眨了一下眼就咬下了她情郎的耳朵。后来,他才听人说,那个风流的少年在前夜与旧情人约会被她瞧见了。然而她终于死在了少年的剑下,一剑穿胸。少年的手上,兀自流着耳间的鲜血。
他并没有救那少女。因为,她让他想起了长歌,这使他全身无力,蹲在地上呕吐了起来。
妈妈的拍掌声将他从回忆中惊了回来。他发现从楼上下来几个浓妆少女,个个约莫二十出头。其中还有刚才那个在楼上注视他的少女。此时见到了他,却也不禁双颊微红。
“客官请!”妈妈冷笑着做了下手势。
怜花朝那几个少女瞥了一下,便将那双颊微红的少女点将了出来。
而妈妈一个转身,留给他一个无奈的苦笑。
少女只是欣喜,拉着他的手向楼上走去。他环视着周围,却在最后一瞥中,在氤氲酒气的另一端,看见了给他这辈子加上枷锁的那个影子。
少女并没有发觉他的异样,还以为他略是羞涩,于是便强用了力将他拉入了自己的闺房。
少女的眼神炽热,在暧昧烛火的隐衬下,又散发着迷茫的光色。
“公子,我叫圆曲。”少女先声夺人。
既然有漫长的歌声,那么也会有浑圆的舞曲。他不是没去过胭脂粉地。自从他与长歌分离后,曾经一度酒醉于无数佳人怀间,过着声色犬马的生活。他可以豪不客气的说,在他胯下出现过的绝世美女,至少也有三十个。然而,眼前的这个,却偏偏让他无能为力。因为他能感觉的出她的纯真,她的率真,就跟长歌一样。
“你弹首曲给我听听吧。”怜花的双眼疲惫地一张一合,而身下的床沿,勾魂似地将他身子向后一拉。只是他终于把持住了,因为他听见了长歌的声音,确切的说是长歌弹奏乐曲的声音。似近似远,又恍如隔世地飘进他的耳朵。
“上弦月,痴情古越。桃花丛里流水掠。轻捏小指对咬唇,月影下,两人相约。
下弦月,思念成泻。七年荏苒灰飞灭。独上西楼空抚筝,歌吟里,回忆相欠。”
长歌?她还在这里?他好象又见了她,见到了当初的她。
于是他像一头豹子一样推开门冲了出去。而少女圆曲,抚着那一把陈旧的筝,苦笑着拭去了眼角微微初现的泪光。窗外闪进一个人影,雪白的衣服,蒙着面纱。背向圆曲而立。
“你现在知道他不会喜欢你了吗?”他的嘴角闪着冷笑。
那如花的少女忽然横下了脸,两指一夹将筝的弦一根根弹了断去,竟然未发出丝毫声响。
“记住你的誓言吧!”窗外人影一闪,白衣人已不在。圆曲此刻站了起来,跺了跺脚向着歌声方向走去。
(五)
怜花向歌声走进一步,他的心就会多痛一下。歌声来自于二楼最左边的那个房间里,只是房门虚掩,而楼下的宾客倒十有八九挤在了一起,指指点点。
怜花找了个座位将就坐了下来,而此起彼伏的丝竹声,像一股无形的潮水撞击着他的胸门,将刚咽下的两口白酒从胃里倒了出来。
犀利的琴声此起彼伏,逢低处像个含怨的少女在无声哭泣;逢高处,又若军中铁娘子在挥舞着赤鞭杀入千军万马。有情无情,都在琴声中暗涌而苦于找不到发泄之处只能苦苦挣扎。楼下的宾客此时嘈杂四起,有几个阔少打扮的争相要上楼去。而楼口的小厮当然不会让他们胡作非为便上前阻挠。怜花扫了一眼那些个阔少,发现有几个似乎是练家子,但是并没有特别在意。他的心,一直在传出琴声的那扇窗子里。
琴声此时越来越高,怜花似乎能想象出那双略见脉络的玉手在摒指凝力,肃杀的乐音产生于杂而不乱的弹播间。而楼下,此时竟已一片混乱。绝花阁的那些护卫已经与那些阔少扭打在一起。
突然,一丝尖锐的风响起,怜花顿觉异样,一把飞刀直朝窗口飞去。怜花猛地从醉意中醒来,带起衣袖跃向那把从门口飞去的刀。
刀还没到窗口,已经在他手中。
刚落地,他刚好对着窗,一把更快的刀从窗里射向他。怜花知道自己中了招,在百忙中将身体移了一下。就是这一移,飞刀刺进了他的胸而不是他的心脏。
他终于倒地了。当他倒地的一刹那,他苍白的回忆里又再现了那个记忆中的少女。每次他们在喝完酒后,他就会揽起她的手跳一曲霓裳幻舞。她常常会徉装跌倒,让他把她紧紧的抱在空中。
(六)
他倚在栏上,任凭嘴角的鲜血直流。
一双粉红靴子渐渐在朝他靠进,轻盈的像夏天里的蝴蝶。女人头戴罗纱金钗,戴着一罩蓝色面纱;身着一袭轻纱,罗裙摇摆,长袖下一双玉手轻揉袖口。
这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多情的正如梦境里走来的幻像,而又无情,让他胸口的痛,此刻在向全身蔓延。
他第一眼看见这个女人,就知道她不是长歌。因为纵然两个女人都有一般的身材一般的衣裳,她走路时的气势和全身散发的气质都是不一样的。
所以他知道自己上当了,进了某个不知名的陷阱。但是他却不明所以。
“你不是长歌?”
“长歌已经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我不相信。。。”他忽然喷了一口鲜血,染红了他的衣裳,像天边绽放的边缘红霞。
“有的人死了,必定是另一个人的生引起的。”女人喃喃着,像是在念着神秘的诅咒。
“所以你假扮长歌,要杀我?”
“是的。”
“据我所知,我跟姑娘无怨无仇。”怜花感觉胸口的痛已渐渐在麻木,然后他看见那些楼口的小厮跟那些阔少打扮的一个个正襟站在那女人身后,手里都提着武器。他知道今天已然逃不出生天,但也觉得无所谓了。
“你只要把捏花纸给我,我或许会放你一条生路。”
“如果我说我没有,是不是代表我就死了?”
“是的。”
“那么你动手吧。”
女人愕然,面纱抖动片刻。
“你不怕死?”
“连长远的歌声都有消亡的时候,人又何惧那一刻没有知觉的尽头?”
“疯子!”“把他绑起来,先治好他,我就不信问不出来!”
女人正待转身,楼下有人急速抛来一颗圆球形的东西,刚好落到怜花的脚下,人群里有人大叫:“摄魂引!”
一片淡白色的烟雾已然散开,无情地追捕着众人的口鼻。女人忙捂着鼻子退后,而仅仅那几秒,一道人影闪过,牵起了怜花的身子。
(七)
清晨醒来,重生的阳光又悄悄扑在他脸上。他的身子似乎飘了起来。在一片彩色笼罩的光雾下,长歌正在那里轻舞飘扬,长袖化作千万,人在袖里朦胧,分不清到底是人舞袖还是袖舞人。
“你来了。”她牵起他的手,于是他分明能感受到一丝真实的温暖从她的手心传来,直透他心底。
“长歌。。。”他的心里忽然涌起无数的液体,潮水般的泪在他体内横冲直撞,寻找着突破口。他紧紧握着长歌的手,感受着她的脉搏。然而却越来越虚弱,越来越冰冷。于是长歌朝着他对面的尽头奔去,而他能握住的,只有她剩下的那条长袖。他的双眼,像绝堤的缺口,忽然被泪水灼热的燃烧。
一双轻柔的手,正在拿着一条热而柔软的毛巾在替他擦去眼泪。
他的面前呈现着一双深情的眼眸,细描的眉毛在她脸上就像山水画里淡然镶嵌着两条神来之笔。
是圆曲。
“是你救了我?”
少女脸绯红,娇嗲的道:“不是我拉,是我家公子。”
“你家公子是谁?”
“是我。”一条笔直的人影在阳光下朝他轻步走来。
怜花笑了,笑的好开心。
“江南薛家的摄魂引果然可以瞬间无敌,幸亏我有解药,所以你即使中了也可以安然无恙。我已经请了愁大师治好了你的伤,你休息几天应该就可以无碍了。”
怜花大惊,“难道是能使人起死回生,为当今圣上研制圣药而让病入高盲的圣上如今安然于龙座的愁大师?
“是的。”
“愁大师,为愁天下,据说他每隔一天便杀一个人,饮人血,还把碎尸当作饲料喂给皇宫里的畜生。”
“是的。世上只有他让人烦恼,却没有人可以让他愁。”
“所以他叫愁大师?”
“是的。”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正如他在跟他的兄弟浅聊家常,白皙的皮肤微红,双眸闪动着别样的灵光,让人感觉到很安全的舒服感觉。
“人说恨春公子轻浮多浅,我说他只是看的表面,不了解他的为人处世而已。”
阳光下的公子笑容灿烂,俊俏的面容如同沐浴在一层淡淡的光舞之下,散发着若有似无的光芒。
怜花闭上了眼睛,因为他知道,有恨春公子在,他就一定安全。
他好累,只想美美的睡上一觉。
(八)
夕阳下,他跪在一座被鲜花环绕的草头面前。
那是长歌的安身之处,如今已经长满了鲜花。远处飘来似近似远的歌声,轻快里透着点忧伤,像是在诉说一段无尽的姻缘。
他拿出了酒壶,将酒倒在土周围,又捏起了一堆干净的泥土小心翼翼的放入随身携带的锦囊。
一阵风吹来,不知觉几滴泪掉落在土里,瞬间便被吸了去。
他应该为她掉一辈子泪。
身后的马在夕阳下轻喘,他知道自己该上路了。
于是他牵起马,慢慢地朝着夕阳尽头走去。没走几步,他就朝着身后那个影子说:“你还跟着我?”
古灵精怪的丫头奔了出来,朝他吐了口舌头。
“我打算跟你走啊。你看我包袱也背来了!”
“你知道我到哪里去?”
“你到哪里去?”
“其实,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或许,有风有云的地方我都要去。”
“恨春说的没错,你果然是个多情的人。”
“是吗?只有无情的人才说我多情。”
……
“你为什么叫圆曲?”
“是恨春为我取的。”少女在朝着他闪眼。
他只是淡然,“或许,悲伤的故事一定要有个圆满的结局。”
“你到哪里去啊?”
“我不知道。”
少女停在了原地,而怜花依然不紧不慢的前行。良久,少女终于是跟上前去了。
就在夕阳即将泯灭,黑夜即将来临的那一刻,没有人注意到少女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无情。
于2006-04-07前。淮安。
没有开头,何来结局? 花自江湖。刺。女子。心底间的流浪。如同马蹄下的灰烟狼藉。没有一把剑能够让它回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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